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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 修訂後「臺中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入學工作期程表」

發佈者 : 設備組兼註冊組長
主旨: 檢送修訂後「臺中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入學工作期程表」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 本局112年12月14日中市教中字第1120109538號函(諒達)。
二、 有關本市立國民中學(含市立高級中學國中部)藝術才能班(含音樂、舞蹈、美術)術科測驗,因故改在113年3月31日(星期日)舉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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